各縣(市)區(qū)人事局、經貿(發(fā))局、市直及各有關單位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現將報送2014年度福州市工程技術專業(yè)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福州市工程技術高級職務評委會評審專業(yè):
電子專業(yè):從事無線電技術、有線電技術、廣播電視、計算機、通信、電子元器件及材料技術、電子光學技術等工作。
化工專業(yè):從事化工工藝(有機、無機、精細、高分子、塑膠等)及化學分析、醫(yī)藥化工、化工設備等工作。
輕紡專業(yè):從事造紙、食品、紡織、化纖、服裝加工、日用化工、陶瓷、硅酸鹽工藝等工作。
水利水電專業(yè):從事水利水電規(guī)劃、水文、水資源、水土保持、水利水電工程建筑(水工及土木建筑)、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電站電氣、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測量等工作。
路橋專業(yè):從事道路、橋梁、水道工程(包括相應的地質鉆探與測量)、筑養(yǎng)路設備的應用與管理等工作。
港航專業(yè):從事港口、航道工程(包括相應的地質鉆探與測量)、航標、海難救助打撈、船舶港航設備應用管理等工作。
環(huán)境專業(yè):從事環(huán)境科研和信息管理、環(huán)境監(jiān)測、環(huán)境工程、環(huán)境評價、環(huán)境管理、水處理、廢棄物綜合利用等工作。
機電專業(yè):從事農業(yè)機械、建筑機械、運輸機械、船舶機械及汽車制造、鑄造、鍋爐、焊接、鍛造、熱處理、模具等工藝工作。
冶金專業(yè):從事金屬冶煉加工、冶金理化分析檢測等工作。
電氣專業(yè):從事電機電器、儀器儀表、電氣、發(fā)輸配電系統(tǒng)、電線電纜、熱力系統(tǒng)和電力系統(tǒng)的設計、施工、運行等工作。
測繪專業(yè):從事航空攝影測量與遙感、大地測量、工程測量、地籍測量、房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制圖與制印、地理信息系統(tǒng)工作、測繪儀器等工作;
土地規(guī)劃利用專業(yè):從事土地規(guī)劃、利用、管理等工作。
林業(yè)專業(yè):從事營林(種苗、造林、森林經營等)、森林保護、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yè)系統(tǒng)工程等工作。
水產專業(yè):從事水產管理(含生產、科技、推廣)、漁政管理、海淡水養(yǎng)殖、捕撈、水產加工、水產品綜合利用、水產制冷、漁船設備應用管理、漁港監(jiān)督等工作。
二、任職年限規(guī)定
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三、應報送的材料
1.縣(市)區(qū)、市直及有關單位職改辦委托評審函1份,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申報人員則由本單位出具委托評審函(見附件1)并附蓋有公章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有關證照副本復印件。企業(yè)單位申報對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一年以上)。
2.《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可上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絡教育平臺網站下載(因最新文件規(guī)定檔案改版成A4,原16開版本評審表統(tǒng)一改為A4版)。
3.《申報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簡明表》(見附件2)一式35份。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負責填寫,填寫內容要求用A3紙打印,每份均要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表中“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yè)技術工作成績”及“獲獎情況”一欄要求按順序填寫(均要求另有證明材料,任職期間有調動經歷的,其業(yè)績原則上由原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材料;同時應有2項以上項目技術負責人的業(yè)績證明材料),“任現職以來撰寫的論文、著作、總結、報告”一欄每篇文章要注明是獨著或第幾作者,已發(fā)表的要注明刊號,欄目中所列文章均要有原件送審。
4.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即2009、2010、2011、2012、2013年度《福建省工程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注明“由原件復印”并蓋章。
5.六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①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學歷應附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絡下載的學歷認證書,單位蓋章);②現任技術職務資格證書;③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書;④近5年以來繼續(xù)教育有效憑證(每年72學時);⑤能反映本人專業(yè)技術水平、業(yè)績、貢獻方面的獲獎證書;⑥身份證。
以上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統(tǒng)一使用A4紙,并按上述順序裝訂2套。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后,在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復印,已審核無誤”,加蓋單位公章和主管單位公章。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可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呈報。
6.專業(yè)技術代表作1篇。市屬企事業(yè)單位人員提供的論文,應在正式出版發(fā)行的省級以上(含省級)本行業(yè)刊物或大學本科院校主辦的學術刊物上發(fā)表??锞栌蠧N或ISSN刊號,并經新聞出版總署認可。發(fā)表在增刊、套刊、電子刊、一號多刊等刊物上的論文一律不予認可;縣屬企事業(yè)單位專業(yè)人員可提交1篇獨立撰寫具有相當水平、未發(fā)表的論文或專業(yè)技術總結作為代表作。代表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個人獨立撰寫的,內容必須與申報專業(yè)一致;代表作原件須經所在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在其右上角注明“該代表作確系××同志在任現職期間結合本專業(yè)工作獨立撰寫”字樣以示確認,并署明負責人職務、姓名,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提交的其他論文,也需在刊物原件上注明。
代表作除原件外,還需提交復印件一式6份(A4打印)、電子文檔(發(fā)至郵箱:fzsjwrsc@163.com),復印件要求不體現作者工作單位、姓名及刊物相關信息,單位技術負責人也不簽署意見。
7.個人專業(yè)技術工作業(yè)績簡介(500字左右)2份,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其中一份署名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另一份不體現單位名稱和個人姓名。
申請破格評審的人員,須按照閩經貿培〔2003〕299號等文件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以上評審材料應按順序裝袋,附上目錄,并在材料袋上注明申報人單位、地址、郵編、電話、聯系人。
四、評前公示情況報告和個人承諾書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職稱工作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閩人發(fā)〔2002〕154號)文件精神,各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前,應將申報者擬上報的《申報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張貼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群眾無異議的,方可推薦上報。并在《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的“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實,符合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同時出具評前公示情況報告(見附件3);根據《關于在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中建立完善個人承諾和公示制度的通知》(榕職改〔2006〕58號),申報人員在申報材料時應出具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
五、評審收費
按閩價費〔2008〕361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收費。
六、申報材料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報送時間:2014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工作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辦公地點地點:福州市倉山區(qū)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新城商務辦公區(qū)5棟635室市經委人事處
聯 系 人:謝賡
電 話:83221403
附件:
1.委托評審函
2.申報工程技術經濟專業(yè)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
3.評前公示情況報告
4.個人承諾書
                                   福州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yè)職稱改革領導小組 福州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7月2日